商务部、海关总署:对钨、碲、铋、钼、铟关连物项执行出口接续
2025-02-062月4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公告,公布对钨、碲、铋、钼、铟关连物项执行出口接续的决定。 公告全文如下: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公布对钨、碲、铋、钼、铟关连物项执行出口接续的决定 凭据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出口接续法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对外买卖法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接续条例》相关律例,为珍视国度安全和利益、执行防扩散等海外义务,经国务院批准,决定对下列物项执行出口接续: 一、钨关连物项 (一)1C117.d.钨关连材料: 1.仲钨酸铵(参